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云南大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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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和云南啤酒廠
云南瀾滄江啤酒集團
云南金星啤酒集團
云南大理啤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廣西漓泉啤酒廠
廣西柳州市啤酒廠
廣西桂林啤酒廠
廣西欽州啤酒廠
大理啤酒廠在什么位置
大理啤酒廠位置,,,,,,
大理啤酒公司
地址:嘉士伯大道6
寶井村-公交車站
途徑公交車:12路
回收利用廢啤酒瓶子資源不侵犯雪花啤酒商標專權的理由和事情法律根據
七箭公司的行為是回收利用舊啤酒瓶行為,并不是“使用”他人商標行為。根據GB4544-1996《啤酒瓶標準》《關于實施啤酒瓶強制性國家標準若干問題的通知》和[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啤酒瓶回收期限為兩年。在該期限內,只要啤酒瓶經檢測符合安全標準,即可重復回收利用。當前,我國沒有實行舊啤酒瓶定向回收制度,由于“燕京”、“青島”雪花 等知名啤酒的全國性銷售,其啤酒瓶回收很難,因此這些品牌企業基本都是采購新瓶。在此情況下,更應允許其他啤酒企業回收利用舊啤酒瓶,否則就是對啤酒瓶再利用資源的浪費違反了[循環經濟促進法]。因此,七箭公司回收舊的“雪花”啤酒瓶,并在符合安全標準的情況下予以再利用,其行為并不違法。鑒于舊啤酒瓶上含有“雪花”等無法消除的商標,為了避免消費者誤認,該公司在標簽上標注自有商標的同時,還特別把七箭啤酒商標突出使用作為提示。該提示表明七箭公司的行為不是“使用”他人商標的行為。而《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的商標侵權行為構成條件之一是“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當前我國沒有實行舊啤酒瓶定向回收制度;而啤酒是全國性銷售的;使啤酒瓶回收回原啤酒企業較難;在此情況下存在啤酒企業間互相回收啤酒現象;幾乎所有的消費者也知道舊啤酒瓶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很多報告也提到雪花啤酒回收使用其他廠家瓶子的報告;再者七箭啤酒公司里啤酒瓶除雪花瓶子外;還有各類從社會來回收的瓶子; 七箭啤酒公司回收利用舊啤酒瓶行為不構成該項規定的商標侵權行為。根據[包裝物回收利用管理辦法]雪花啤酒廠自己沒有措施保證自己回瓶;從而導致啤酒瓶流入社會’如雪花啤酒以商標侵權禁止他人從社會上回收正當使用;勢必會照成玻璃資源的浪費和環境的污染;明顯違反了我國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國策和[公共享有環境權];和國家鼓勵廢品資源回收利用等政策的不利影響;所以[保護商標專用權]只能在法定合理權限;‘雪花啤酒公司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從社會上回收啤酒瓶‘
其次,,在認定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時應予以考慮。雖然《商標法》沒有明確規定“混淆”或“誤認”是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之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2〕32號)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的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注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系。”第十條規定:“人民法院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認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 商標的功能是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的目的也是為了避免引起消費者混淆或誤認。因此,從立法本意、商標功能、監管目的來看,在認定商標侵權行為是否構成時,應當考慮“混淆”或“誤認”的因素。如果事實上不存在混淆或誤認的可能時,那勢必不會對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損害,因而實質也不構成侵權。啤酒瓶作為包裝容器,因為有國家統一標準而形狀基本一樣,不具有識別性。即使在瓶體上印注商標,也因為該商標與瓶體顏色一致,而不能成為消費者區別瓶裝啤酒來源的主要依據。消費者判斷瓶裝啤酒的來源主要是看裝潢,即看瓶標和瓶蓋。因為在瓶標和瓶蓋上,所以七箭啤酒廠家在商標瓶蓋上都突出使用;七箭;商標;生產廠家可以通過文字、顏色、圖形等進行組合,而形成極具識別性的裝潢。本案中,七箭公司的啤酒瓶標與雪花啤酒明顯不同,消費者容易識別,不會引起混淆。即使有消費者會注意到瓶體的“雪花”標識,第一感覺可能認為與雪花啤酒有某種聯系。此時,消費者“防假”的警惕心提高,一般會仔細辨別比對啤酒的裝潢,從而會發現標簽上的“突出使用七箭的商標”的合理提示,最終不會誤認。
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定,啤酒瓶使用年限不超過2年的條件下啤酒瓶是可以回收重復使用。七箭公司灌裝啤酒使用的是回收的啤酒瓶,瓶體上帶有的他人注冊商標標識與瓶體是一個整體,無法消除,七箭公司在啤酒標簽上突出使用;七箭啤酒商標;的提示,又明顯標注了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標,起到了使消費者正確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因此,七箭啤酒公司的行為不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銷售該啤酒也不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另外國家省級最高人法院也就對事實;情節;相同的案例做出正確合理的判決;例如案例【 利用回收啤酒瓶生產啤酒不構成侵權。詳見(2011)湘高法民三終字第40號 勝訴方:芷江鶴泉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湖南海旭啤酒有限公司)利用回收啤酒瓶生產啤酒企業; 敗訴方:重慶啤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認定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企業;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0)云高民三終字第89號
勝訴方;瀾滄江啤酒普洱公司[回收利用啤酒瓶生產啤酒企業]
敗訴方;大理啤酒有限公司[認定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企業]
嘉士伯啤酒是哪里出的
嘉士伯(Carlsberg)是世界第五大釀酒集團,于1847年創立,總部位于丹麥哥本哈根。嘉士伯也是該公司主要的啤酒品牌。
嘉士伯啤酒在中國的銷售可以追溯到130年前。1876年,嘉士伯啤酒第一次出口到中國。1897年,東亞公司被授權為嘉士伯啤酒在中國的代理商。此后嘉士伯在中國的銷量一直保持著穩定的狀態。在1929年,由于嘉士伯出口的啤酒開始沿用經典的1904年版商標(由著名的Thorvald Bindesboll(1846-1908)設計),中國的嘉士伯啤酒銷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在二戰期間及新中國成立初期,嘉士伯啤酒在中國的銷售有了短暫的中斷。但在1978年,嘉士伯再一次進入了中國市場。 嘉士伯啤酒于1978年第二次進入中國,在香港成立了嘉士伯啤酒廠香港有限公司,負責嘉士伯啤酒及其它品牌在中國和 嘉士伯啤酒
香港的生產、銷售、分銷、及市場推廣。1995 年購入原惠州啤酒有限公司后成立了嘉士伯啤酒(廣東)有限公司,開始了中國本土生產嘉士伯系列品牌,供應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市場,并生產本地龍八啤酒。 目前,嘉士伯啤酒在中國主要的全資企業有:嘉士伯啤酒(廣東)有限公司以及其下屬的北京、上海、廣州、成都分公司,主要負責嘉士伯系列品牌啤酒在全中國的生產和銷售業務;昆明華獅啤酒有限公司及其屬下各分公司,是云南省第一家啤酒企業,具備生產世界一流啤酒的能力,擁有春城啤酒和白龍潭啤酒的生產和銷售權;大理啤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旗下的4間公司,是云南省最大的啤酒釀造集團,擁有大理啤酒及風花雪月兩大主要品牌。而合資企業主要有:拉薩啤酒廠,蘭州黃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烏蘇啤酒廠,寧夏啤酒廠,通過兩年多一系列緊鑼密鼓的投資,嘉士伯與其合作伙伴在中國西部地區的總市場占有率已經處于絕對領先的地位 。 現今的嘉士伯在中國,已由原來的一間啤酒廠、700多名員工的規模發展成擁有20多家啤酒廠、員工超過6000多名的跨國企業。
云南有哪些啤酒廠?
大理啤酒廠--華獅啤酒廠,瀾滄江啤酒廠(云縣、南華、保山),紅河光明啤酒廠,德宏怒江啤酒廠,昆明金星啤酒廠,昆明燕京啤酒廠
大理v9啤酒什么時候上市的
六月份。
大理啤酒隸屬于嘉士伯(中國)啤酒工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Lee Chee Kong,注冊資金:29,990.2萬元,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創新工業園區鳳儀鎮金梭路,經營范圍:啤酒、飲料、純凈水、濕酒糟、紙箱、啤酒釀造副產物。
關于《云南大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