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東人數、股權表現形式、設立方式等存在諸多區別,但個人認為,這些區別均不為本質區別,兩者本質的區別是“人合”。
1、人合公司
人合公司的性質是:公司的經營活動取決于個人條件,其信用基礎在于股東個人的信用,不在于公司資本的多少,全體股東以其個人的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資合公司
資合公司的性質是:公司的經營活動取決于公司資本,信用基礎是資本的總額,以公司資本數額對外承擔債務。
3、人資兩合公司
人資兩合公司的性質:公司的經營活動,建立在股東的個人信用和公司注冊資本信用兩種因素基礎之上。
1、有限責任公司是人資兩合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是建立在股東間互有信任和股東個人信用的基礎上的。而這個因股東個人信用使股東相互產生的信任,本質就是“人合”。在這個“人合”的基礎上,通過“資合”這種形式,股東間分配股權比例,認繳資本,成立公司,開展經營。在我國的公司法下,有限責任公司是典型的人資兩合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是資合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活動,取決于公司的資本,其信用基礎是注冊資本,而不是股東的信用。在我國的公司法下,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
沒有“人合”,有限責任公司不太可能成立。“人合”是有限責任公司成立的基礎和前提,是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質區別。至于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其他的區別,是建立在“人合”這個本質區別基礎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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