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臺集團斥資10億注冊資本成立貴州茅臺集團營銷有限公司,這是要和貴州茅臺的經銷商“搶食”的節奏,對于上市公司貴州茅臺來說,這是大股東的行為,并不能直接為貴州茅臺帶來盈虧。
但是會加劇下面市場營銷份額的爭奪,形成貴州茅臺集團營銷有限公司VS眾經銷商的一幕,有競爭,對于貴州茅臺來說則有利于刺激各方營銷的動力和壓力,拉動茅臺酒銷售數量的增長,間接促進貴州茅臺的業績發展。而對于廣大消費者來說,貴州茅臺集團營銷有限公司和經銷商競爭的存在,有望實現能夠以茅臺官方指導價買到茅臺酒的一幕,在過去雖然貴州茅臺已經屢次提價,53度飛天茅臺最新指導價已高達1499元/瓶,可是現實在很多地方經過經銷商的囤貨,出現不少加價到2000以上才能真正拿到手的一幕。
所以貴州茅臺集團營銷有限公司的成立,只有一個不利方——對于貴州茅臺廣大經銷商來說,將削減其到手的利潤,只是其從生產茅臺酒的上市公司貴州茅臺拿貨的價格還是按照協定進行,茅臺酒銷量的增長,將帶動貴州茅臺業績進一步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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